欢迎光临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官网!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11 0 返回列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安排,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外经贸行指委)推荐数量为6册(套),为做好此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外经贸类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体现外经贸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 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通过不同推荐途径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二)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四)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1)进行申报。

(五)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六)同一个申报单位通过外经贸行指委申报不超过2种教材。同一种教材,只能在选择主编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外经贸行指委一种途径申报。

(七)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参加本次遴选的教材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相关使用说明详见平台首页。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将申报材料发至行指委秘书处邮箱(zhangying@luibe.edu.cn 联系人:张英),逾期不予以处理。

(二)申报单位账号需通过教材第一主编单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创建。在获得申报账号后,选择外经贸行指委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准备好拟推荐的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英

邮件:zhangying@luibe.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docx

附件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docx

附件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x



                                 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Copyright © 2022 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