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课程共享联盟章程
第一条 总则
在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自愿结成非营利性、非法人、开放性的课程共享联盟,共同推动全国外经贸行指委院校优质视频网络课程,建立基于网络视频的混合教学模式,形成优质课程共享机制,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弥补优质课程与师资力量不足,推动职业院校从传统教学方式向现代化教学方式转变。
第二条 联盟名称
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共享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三条 联盟愿景、使命和理念
(一)愿景:让每一个学生都享有最好的课程。
(二)使命: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三)理念:用市场机制推动共享,给学生更多选择权利。
第四条 联盟合作内容
(一)开展各类优质通识课程及外经贸专业视频网络课程建设;
(二)建设互联互通的视频网络课程平台;
(三)实现优质视频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四)实现优质视频网络课程学分互认;
(五)为各院校免费提供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
第五条 联盟组织机构
(一)联盟大会:联盟实行单位成员制,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由全体联盟单位派代表组成联盟大会,主要职责是:推荐、选举和免职联盟理事会成员。
(二)联盟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单位代表组成,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联盟管理规章,审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批新成员的加入,以及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委员会:为理事会下设执行机构,主持联盟各项日常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为理事会下设课程评审机构,负责审核联盟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的名录、质量、知识产权等。
(五)联盟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各联盟院校,管理联盟日常事务。
第六条 联盟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保护联盟成员单位、教师、学生的知识产权;
(三)致力于优质视频网络课程建设与共享事业;
(四)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任务;
(五)出席联盟全体大会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的权利;
(六)享有联盟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 联盟质量保证体系
课程开发:联盟内所有供课学校必须遵守课程开发的质量标准,保证教学质量。
课程审定:联盟内所有课程必须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审定通过才能上线。
课程运行:联盟内所有选用共享课程的学校必须保证教学条件,按照教学运行标准组织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
服务运营:为联盟提供各类服务者,需达到联盟相关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第八条 联盟成员单位的加入
(一)发起单位:在联盟成立大会上签署章程,所在单位提交章程签署批准书后,即成为联盟正式成员。
(二)加入单位:向联盟提交入盟申请书,经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即成为联盟正式成员。
第九条 联盟成员单位的退出
(一)自动退出:三年内不提供课程或不选购课程的成员单位,视为自动退出。
(二)责令退出:违反联盟规定,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决定,责令退出。
(三)退出联盟的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尚未完成的正式协议。
(四)联盟成员退出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正式协议处理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第十条 附则
(一)本章程经联盟发起单位签署并批准,数量达到九个成员单位时联盟即正式成立,该章程生效。以第九个单位的批准日期为联盟成立日。
(二)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联盟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成员通过。
(三)本章程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专家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任:王乃彦、吕红军
高级顾问:孙元勋
技术顾问:葛新
秘书长:刘长声
副秘书长:刘静
专家委员:陆耀新、刁建东、黄 斌、钱建初、周建松、
屈孝初、严世清、姚大伟、刘从兵、石国华
附件一:加入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共享联盟申请表
附件二:加入院校基本信息表
附件三:全国外经贸MOOC建设征询意见表